法-第一章

法保護人民,但有時法讓人民受苦。
因果論,好像受傷者是前世冤冤相報應,罪有應得,而不主持正義,不幫助,不抵禦。讓惡人,落井下石?
守信用的理由消失,就不必守信,違反公序良俗,契約無效。
經濟投資市場不具道德性,可是社會非得有道德標準不可。
公證結婚
法律之保障
情理法